附件3:
河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资助政策内容
2016年,我省出台《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实施了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2.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员工,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员工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员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员工。
3.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中等职业教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5.高等教育。对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科员工、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员工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从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员工资助经费,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员工,各高校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对考入省外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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